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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城市管理局: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583万余元
发布时间:2024-01-09    来源:东海县人民政府

  江苏省东海县城管局在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中,以环卫处为主,组织征收工作人员利用宣传车、发放宣传资料、上门服务、文明征收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目的、意义和作用,提高征收对象自觉缴纳垃圾处理费的自觉性。征收工作人员采取服务零距离,宣传面对面,逐步克服了“征收垃圾费难”的工作局面。2023年,环卫处共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583万余元,比上年增长11.2%。

  在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,环卫处组织征收工作人员多措并举,先行对机关事业单位先行征收,然后对城区商户、超市、饭店、药房等进行彻底排查摸底依次全面征收。一是通过自来水公司服务窗口代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;二是征收工作人员,到各企事业单位上门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;三是征收工作人员上门征收沿街店面及摊点生活垃圾处理费,努力提高征收效率。结合工作实际,按照东政发[2002]153的文件《东海县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规定的标准,对县城区企业(包括东开发区、高新区)合理量换核定出应该收取多少垃圾处理费。面对县城区所有商铺门面,要逐户、逐企业、逐机关单位收取垃圾处理费,工作量是非常繁琐的。为此,定期组织征收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,重点围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文件、征收政策、征收程序、征收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开展学习。选拔对工作能力强、协调能力强、语言表达能力强、有经验、能胜任征收人员担任组长,在行政征收过程中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问题,提高了收费工作效率。

  在日常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中,解决问题是关键,特别是对门面房及摊点征收难度较大,有些商户非但不理解还恶语相对征收工作人员。提出种种原因,面对种种理由,收费工作人员耐心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,面对面宣讲政策法规,城市环境的干净整洁,生活垃圾需要及时清运,环卫工人的辛勤付出,需要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,从而使商户态度由“要我缴费”转变为“我要缴费”,用善意的微笑来化解收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。

  下一步,环卫部门将建立健全征收工作管理机制,落实相关责任人征收管理责任。征收工作人员坚持依法文明征收,强化制度管理,加强征收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,积极探索和改进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费的管理办法,提高服务质量,为有序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费奠定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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